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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参观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25-05-15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大学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参观流程,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参观活动安全有序,更好展示平台形象,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参观,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高校、合作企业、社会团体、媒体等来平台调研座谈、合作交流时,在晶体材料科技展厅(以下简称展厅)、实验室等开展的考察和参观。

第三条 平台承担国家涉密研究任务,参观时应遵守保密要求,严格按照预定路线行动,禁止擅自进入未授权区域,禁止在涉密区域私自拍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成立参观工作组,由平台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和讲解员组成。

平台参观工作由主要负责人统筹指导,分管领导负责预约审核、路线和讲解员安排,办公室负责确保展厅和实验室正常运转、参观路线安全有序以及活动宣传存档等工作,讲解员负责参观全程讲解展示。

第三章 参观流程

第五条 来访参观均须提前预约,通过学校OA提交《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参观预约申请表》,注明活动主题、时间、人数等情况,同时签署《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参观保密协议》,报平台分管领导审批,未经预约的临时参观原则上不予接待。

第六条 接待参观分为重要接待和一般接待两类。

(一)重要接待:接待对象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领导,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业内高水平专家,以及华为、浪潮等行业龙头企业高管等,参观路线涵盖晶体材料科技展厅、晶体加工测试平台、晶体生长实验室、晶体加工实验室、超净间走廊等。

(二)一般接待:接待对象主要包括地市政府部门领导、行业专家、合作伙伴、社会团体等,原则上仅参观展厅,如有特殊需求须经平台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第四章 其他要求

第七条 在参观开始前做好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如遇设备故障、参观者不适等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资产与实验管理部、党委保卫部、校医院等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细则由山东大学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参观预约申请表》

2.《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参观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