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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博士后出站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21-12-28   点击量:

—、学术成果(博士后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二项)

1.在科研攻关或产业成果转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了重要指标水平等),并提交至少一份高水平代表性学术成果(可以是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行业标准等),该成果的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得到教授委员会认可。

2.项目资助类博士后与重点资助类博士后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2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3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EI收录论文等同于申请1项发明专利。

3.作为作者之一在Nature、Science等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期刊(中信所SCI分区一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至少1篇(与条件2的论文不重复计算)。

二、承担项目(博士后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二项)

1.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2.主持优势企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项目至少1项,项目资助类博士后与重点资助类博士后考核经费不低于50万元,特别资助类博士后考核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考核经费=项目到位经费*项目影响因子(项目影响因子参考值详见附件)。

3.作为核心骨干成员(前5位)参与重大或重点科研任务至少1项,项目资助类博士后与重点资助类博士后项目经费不低于200万元,特别资助类博士后不低于300万元。

4.作为负责人承担大平台PI(或重大项目负责人)布置的子课题,并且顺利完成全部子课题指标,强力支撑PI(或重大项目负责人)工作。


附件:项目影响因子


序号

横向项目来源

项目影响因子(参考)

1

美国“实体名单”里的企业、军工企业

10

2

中车、国家电网等国子头国有企业

5

3

年销售额大于2亿人民币的其他企业

2

4

年销售额小于2亿人民币的其他企业

1


备注:情况特殊的横向项目来源由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教授委员会根据其单位在行业中的影响力讨论并单独制定项目影响因子。